是否收燃油附加費 港航考慮香港快運稍後公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9/28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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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社指將向旅客追收燃油附加費,憂影響外遊意慾。(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國泰航空昨日在官網宣布,所有國泰航空及國泰港龍航空於11月2日或以後簽發或重新簽發的機票,將收取燃油附加費。長途(如香港來往美、歐、中東、印度)的燃油附加費每程652元;短途(如香港來往內地、台灣、日本)燃油附加費,每程收取146元。

香港航空表示,將會仔細考慮市場經營環境和燃油價格波動因素,在香港出發的航班徵收適當的燃油附加費。

香港快運(HK Express)則指,將於稍後公布有關收費詳情,公司會根據市場需求制定相宜票價。

新華旅遊總經理蘇子楊表示,11月正值秋天紅葉期,是日、韓旅行團的旺季,亦是歐遊的不錯時機,不少旅客早已報團出發。他指,國泰及港龍航空設有寬免安排,10月5日或之前已報團並可提供個人及機票等資料的旅客,可獲豁免收取燃油附加費,有助紓緩部分在11月2日或之後出發、參加旅行團而乘搭國泰或港龍航空的旅客的負擔。

蘇稱,若市民在10月5日之後,報名乘搭國泰或港龍航空的旅行團,其旅行社根據航空公司的決定,會向旅客追收有關燃油附加費。他又說,今次並非首次有航空公司徵收燃油附加費,相信其他航空公司會跟隨,但旅客需時適應,認為新措施在短期內或影響旅客外遊意慾。

金怡假期首席營運總監陳曉楠形容,燃油附加費與機場稅的分別不大,旅行社會通知消費者航空公司的安排。她認為,航空公司可自由定價,旅行社在籌備東南亞的短綫旅行團時或需「貨比三家」,比較不同航空公司的收費,但相信對長綫團影響不大,料旅客不會因為燃油附加費的貴與平而影響報名長綫或短綫團的意慾。